南京林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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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和 《关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 位中心[2015]73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校在职人员攻读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限额

1.农业硕士:招生的专业领域:林业、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农村与区域发展。限额:不超过 212 人,其中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不超过100人。

2.工程硕士:招生的专业领域:林业工程、机械工程、生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轻工 技术与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环境工程。限额:不超过 103 人。

3.风景园林硕士:不分专业领域。限额:不超过 100人。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农业硕士: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具有农业推广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 员可以报考: 1.7 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 7 月 31 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此类考生的录取人 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位类别录取总人数的20%。

(二)工程硕士: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 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2年7 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11 年 7 月 31 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此类考生的录取人 数不超过本学位类别录取总人数(除林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业设计工程领域)的10%, 其中林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不超过本领域录取总人数的20%。

(三)风景园林硕士: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 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1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此类考生的录取人 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位类别录取总人数的10%。

以上所有时间均指证书上所印颁证时间。报考人员资格由我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必要时将通过“学信网” 、 “学位网”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核查。

三、报名程序与方法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规定,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报名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考生必须全部完成以下步骤方为完成报名:

1.报考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 息前,应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 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附后, 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上使用)、完成网 上报名, 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生成并打印 《2015上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我校在进行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其重 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报名。 特别说明: “通讯地址”栏请务必按照以下格式之一填写:单位地址:**省**市**区**路**号+单位 名称+所在部门;家庭地址:**省**市**区**路**号+小区名称+门牌号。 “备注一”栏请填写专业综合笔试科目代码,如“0001” ,详见《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 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专业综合笔试目录》 。

3.现场报名:网上缴费成功、通过照片审核的考生,在7月12日-15日内须持第二代居 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 证书原件以及《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现场报名点将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系 列智能接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 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照同一性”认定,采集其电子 照片。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 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准考证下载:10月15日后,所有考生需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5.资格审查:在GCT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GCT合格分数线,确 定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在 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 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来校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须将《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件、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交我校 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者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将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实。 凡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不给予参加复试的资格, 相应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农业硕士 工程硕士 风景园林硕士 具体时间待定

说明:

1.我校只招收GCT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专业考试和专业面试:12 月,在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将在 GCT 成绩公布后划 定初试合格分数线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按规定,所有考生的GCT考试、专业综合考试和面试的成绩仅对当年报考有效。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培养模式

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分校本部培养和校外合作培养两种模式,学校将结合学生情况安 排在本部学习或在校外合作培养点学习。学习方式为分阶段授课,其中第一次授课时间为录 取后次年 5-6 月份,内容为公共课,共 120 学时,所有被录取学员均需进校参加。专业课根 据每个专业的人数灵活安排,分阶段进行全日制授课,每次授课约两周时间。课程教学时间 不少于600学时,需要1.5-2年。 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按培养方案培养,一律不转档 案、户口、组织关系等,学习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

六、学习时间及学费标准

所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时间自学校同意录取之日算起为3年,经本 人申请,学校批准,可延长1-2年,最长不超过5年。 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学费标准为700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8000.00元/ 年,按3学年收取。

七、说明:

1.从2016年起,国务院学位办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在职人员 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由教育部另行部署。

2.根据教育部规定,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专业学位 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

3.除参考书目外,我校不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我校教师也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