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1956年创办成人函授教育,1983年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较早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高校之一。50多年来,我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力发展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非学历教育事业,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目前我校主要采用函授、业余、短期培训等各类办学形式,以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拥有各类专业30个,其中有1个“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特色专业”,2门“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精品课程”,在江苏省内外有4个教学点,在籍生5740余人。自学考试助学专业34个,在籍生1840 人。自考“专接本”对接专科学校 31 所,涉及专业 3个,学员2400人。每年定期举办各类非学历培训项目,培养学员数百名。
南京师范大学于1991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1999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2007年,更名为继续教育管理处(学院),专门负责全校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继续教育管理处(学院)牢固树立开拓意识、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推进继续教育培养形式、专业结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以优化管理为手段,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重视教学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落实,注重继续教育的内涵建设,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高,各项事业蒸蒸日上,受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多年来,我校先后多次获得“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教师培训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等、“自学考试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等荣誉称号。
1、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其专科或以上学历文凭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能查询到毕业证书的电子注册号码;
2、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另,南京师范大学成考专升本照顾政策如下:
1、年龄在25周岁以上的考生,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文凭,报考成人高等教育第二学历者,可免试入学专升本,其中,艺术专业免试的,还需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入学;
其他照顾录取政策请查阅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艺术类加试报名、考试时间一般为9月中下旬——
学员修业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并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统一注册。凡专业主干课程成绩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毕业论文和省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者,可申请授予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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